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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学生举行宪法晨读活动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6日 17:59发布人:李团结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国家宪法日。12月4日清晨,音乐学院学生举行宪法晨读活动,师生们精神饱满地齐声诵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7款条文。

  随后的团队活动课上,观看了《法治中国》第6集《全民守法》。观看视频后,开展了热烈的讨论,畅谈学习宪法的感受。“晨读宪法,能培养我们的国家认同感,增强大家的守宪意识和法治观念,有利于建设法治社会。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我们要牢记宪法的重要内容,懂得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要担起国家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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