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于2007年建院伊始即成立了理论教研室。在此基础上,于2010年成立音乐理论系。音乐理论系现有专职教师9人,其中,博士2人,硕士7人。具有副教授职称3人,讲师职称5人。在各级各类教育教学评选工作中,音乐理论系教师荣获河南省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2人、二等奖1人,市级优秀教师2人,校级优秀教师3人,学校“学生最喜爱的教师”1人,校级师德先进个人2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2人、示范教师2人,校“三大杯”教学竞赛一等奖2人、三等奖1人。
音乐理论系负责统筹制订全院音乐理论课程的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开展本学科教研教改活动,规划和承担相关科研工作,承担音乐学院音乐表演与舞蹈编导专业的专业理论基础课程的教学工作,包括《基本乐科》《和声学》《合唱与合唱指挥》《曲式学》《配器法》等20余门课程,同时,承担学校部分公选课的相关教学工作。
音乐理论系在学院新一届班子的领导下,以建章立制为抓手,注重管理规范化,注重教学与科研并重。着力推进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方面的改革,围绕音乐学科主要研究方向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切实提升音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力争将音乐理论系打造成为校级先进基层教学组织,为学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