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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作者: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6-02-10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充分发 挥学生的个性、爱好和特长,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豫理工教〔2025〕33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管理机构与职责

按照学校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书记、院长共同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和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教科办、党政办、学工办、团委、各系部等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转专业总体工作方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科办,办公室主任由教科办主任兼任。

组  长:贾宝先、马安平

副组长:王建军、赵  杰、王庆花

成  员:张先亮、赵静静、杨莉丽、彭小爽、赵  静、

李  璟、王逸峰、荆  朦、刘彦辰、王  霞、        李吉宁、连丹丹

办公室主任:李  璟

二、转专业条件

根据学校文件第三章第九条要求:合作办学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仅可在同类别专业中申请转专业。普通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合作办学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

本学院两个专业可申请互转的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音乐表演或舞蹈编导专业,对拟转入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及就业方向有基本认知;

2.具备相应的音乐或舞蹈基础知识,且能基本掌握一门专业技术技巧,经学院考核,专业能力达到拟转入专业的学习要求;

3.在原专业学习期间,所有课程考核均合格,无不及格记录;

4.在原专业学习期间,未受到任何学籍处理或纪律处分。

三、转入本专业数量

拟转入专业接收学生数量不得大于同届同专业人数的10%。

四、转专业程序

学院于每学年春季学期初集中办理转专业事宜。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以成功办理一次为限。学生转专业须按下列程序办理:

1.学生申请。学生结合自身情况和专业兴趣,根据拟转 入学院公布的工作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向转入学院提交申请。

2.学院选拔。学院根据转专业工作方案,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考核选拔,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公示3 日无异议后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3.学校审议。学校召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转 专业学生进行审议,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4.办理学籍异动、选课等相关手续。

5.学生转专业后若明显不适应新专业学习,可在新专业就读后一个月内,由本人提出申请,转入转出学院专业同意,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退回原专业学习。

五、转专业考核办法

1、转入拟转专业的学生需要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考试,声乐方向要求选唱歌曲一至两首;器乐方向要求演奏独奏曲一至两首;舞蹈专业要求具备有一定的基本软度,能完成一定的跳转翻技术技巧,并能完成一个舞蹈剧目。

2、面试评委5名,其中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领导不超过2名,面试过程中评委重点对拟转入学生就读拟转入专业的潜能进行考查。

六、纪律要求

1、严格规范转专业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原则进行,严禁违反程序、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行为。

2、转专业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工作程序、遵守工作纪律,凡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追究责任。

3、申请转入我院学生要诚实守信,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凡弄虚作假、无理取闹,一律取消转入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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