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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教学、财务副院长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7日 00:00发布人:

 

分管全院党建与思想政治管理和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在校党委领的导下,重点负责全院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工作,把握学院发展方向,督促学院教学、科研、人事、财务等工作的按章运转。

二、负责传达和贯彻上级党政领导机关有关方针、政策和指导精神,带头落实上级党委的决议。主持制定和审查学院党总支各项工作计划、报告、工作要点以及公文函电等。

三、主持召开学院党的总支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学院党务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密切联系群众,注意调查研究,倾听党员、师生员工的呼声。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如实向校党委汇报。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主持学院党政联席会,共同讨论决定学院改革、发展、稳定、教学、科研、行政重大事项。

五、负责学院党总支中心组理论和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召集学院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检查指导基层党支部工作,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会制度。

六、负责学院干部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协助校党委有关部门做好干部推荐、考察工作,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七、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好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带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八、负责和领导学院党政办、工会、学工办、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督促和监督学院各组织、各部门充分发挥作用。

九、接受并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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