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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转专业管理细则
作者: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9-09-16

 为规范学生转专业工作,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根据《河南理工大学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2017〕26号),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该管理细则。

一、转专业条件

凡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首先应符合《河南理工大学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2017〕26号)第二章第四条、第五条规定,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 热爱音乐表演和舞蹈编导专业,对于专业有一定了解;

2. 转入学生需具备有一定的音乐基础知识及基本能掌握一门专业技术技巧,经考核后能够达到专业学习所需的水平;

3. 在原专业学习期间无不及格课程;

4. 在原专业学习期间未受过学籍处理和纪律处分。

二、转入本专业数量

拟转入专业接收学生数量不得大于同届同专业人数的20%

三、转专业程序

学生转专业一般应于大学一年级的第二学期开学初两周内提交申请。学生转专业须按下列流程办理:

1. 学生本人填写转专业申请表;

2. 转出学院院长签字。须符合转出学院的转专业管理细则规定要求;

3. 转入学院院长签字。须符合转入学院的转专业管理细则规定要求;

4. 教务处处长审核;

5. 教务处对学生拟转专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公示无异议的,报主管校长审批;

6. 审批完成后,被批准的学生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7. 学生处负责对转专业学生进行复审,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籍异动。

8. 教务处负责对转专业的学生统一办理学籍变更手续,之后不再接受学生转回原专业的申请。

9. 学生转专业后,须按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要求修满对应的学分,方可毕业。转专业前已取得学分的课程,如果该课程符合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要求,则转专业后学分仍然有效,否则取得学分无效,必须重新修读相关课程。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所缺的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由学生本人在规定修业年限内补修完,否则不能毕业。

四、转专业考核办法

1. 转入拟转专业的学生需要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考试,声乐方向要求选唱歌曲一至两首;器乐方向要求演奏独奏曲一至两首;舞蹈专业要求具备有一定的基本软度,能完成一定的跳转翻技术技巧,并能完成一个舞蹈剧目。

2. 面试评委5名,其中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领导不超过2名,面试过程中评委重点对拟转入学生就读拟转入专业的潜能进行考查。

五、纪律要求

1. 严格规范转专业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原则进行,严禁违反程序、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行为;

2. 转专业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工作程序、遵守工作纪律,凡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追究责任;

3. 申请转入我院学生要诚实守信,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凡弄虚作假、无理取闹,一律取消转入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4. 本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由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河南理工大学在校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doc



音乐学院

   201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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