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教学工作环节,确保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有效实施教学计划,杜绝教学时间无教师上课,学院要求全体教师严格按照学院以及专业技巧课的课程表上课,不得擅自停课、调课,特制订我院的教师停调课制度。
一、停课
1. 但凡法定节假日、运动会等学校涉及的停课,按照学校的正式通知执行。
2. 学院有关部门组织的非教学活动应尽量不占上课时间。如果确定需要在上课时间进行的,应事先报到教科办,经经教学院长审批同意后,填写“停调课”表格,再下发通知,方可停课。
二、调课
1. 私自调课
每位教师都必须严格按照课程表上课,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上课人与课程表不符,视为私自调课。借停调课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教学事故严肃处理。
2. 临时私事调课
教职工因私事不能到岗或上课,需离岗进行调课的,视为临时私事调课,需教师本人办理审批手续,填好“停调课”表格,出具证明,说明停调课原因,由各系主任审核签字,再由教科办主任签字确认,最后由教学院长签字,并报送学校教务处教务科、质量科、学院教科办以及个人留存。凡是因私停调课超过2次,不参加本年度各项评优活动。
3. 公假调课
关于公假调课,经学院领导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到教科办填写“停调课”表格。
三、补课
停调课老师必修按照学院批准的停调课手续上,拟定时间补课,否则按擅自缺课处理。
四、教师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调课、停课
1. 经由学院领导批准同意外出参加会议及各类培训、讲课活动(须出具有关领导签字同意的会议通知或文件);
2. 因病无法上课(须出具病历、病假单);
3. 受学校、学院委派外出考察、学习、上课;
4. 直系亲属的婚丧假;
5. 参加各类考试(须出具准考证);
6. 其他特殊原因造成无法上课的。
五、特殊情况
教学的确因紧急情况不能在调课、停课之前办理手续的,必修告知教学院长,并在紧急情况结束后一天以内补办停调课手续,否则按照缺课处理。
音乐学院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