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讲座是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推动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规范学术讲座的管理,促进学院学术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特修订本办法。
一、学术讲座的范畴
学术讲座应与我院各专业紧密联系,密切结合学院教育教学、科研以及师生的实际需求。内容充实,具有先进性和时代感,兼顾学术性和普及性,科学性和人文性之间的关系,成为师生关注学科前沿,透视社会热点的重要窗口。
二、学术讲座的审批与接待
承(主)办系所须在讲座开展前一周填写《河南理工大学学术讲座申请表》(附件1),包括讲座专家信息,讲座时间和地点,讲座主题和内容,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并交到学院教学与科研办公室,再由教学与科研办公室负责到学校教务处办理审批手续,学校教务处负责发放讲座专家酬金。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讲座场地安排、场地设备安装、摄影摄像、茶水准备、专家接待以及生活安排等事宜,并负责通知全体教职工。按照讲座专家级别由学院各级领导接待陪同。
三、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审批
承(主)办系所须在讲座开展前一周填写《河南理工大学客座、兼职教授登记表》(附件2),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并交到教学与科研办公室,再由教学与科研办公室到人事处师资科办理审批手续以及聘书制作。
附件1 河南理工大学学术讲座审批表.doc
附件2 河南理工大学聘请名誉、兼职(客座)教授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