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理工大学音乐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试
《音乐基本理论综合》自命题考试大纲
(同等学力加试)
一、考试目的与要求
本考试旨在全面、系统地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对音乐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音乐问题的能力。要求考生:
1. 系统掌握音乐基本理论中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则。
2. 具备熟练的识谱、记谱能力,并能准确理解和表现音乐中的节奏、节拍、速度与力度。
3. 能够熟练地构成、识别与分析各类音程、和弦、调式调性及其转换。
4. 达到音乐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基本理论水平,为后续的硕士阶段学习和研究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考查内容与范围
1. 乐音体系与音律:音及音的性质、乐音体系、音名与唱名、音的分组、音律(十二平均律、五度相生律、纯律)简介。
2. 记谱法:五线谱记谱法(谱号、谱表、音符与休止符、常用记号等)的规范书写与识别。
3. 节奏与节拍:各种节奏型、节拍类型(单拍子、复拍子、混合拍子、变换拍子)、切分音、连音符、音值组合法。
4. 音乐的速度与力度:常用速度术语、力度术语及其符号标记。
5. 音程:自然音程、变化音程的构成与识别;音程的转位、单音程与复音程;等音程;音程的协和性。
6. 和弦:三和弦、七和弦及其转位的构成与识别;调式中的和弦(正三和弦、副三和弦、属七和弦、导七和弦及其解决);和弦的调性归属判断。
7. 调及调关系:调号、调性、大小调式体系、平行调、同主音调、近关系调与远关系调。
三、参考书目
1. 《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2. 《基本乐理教程》,晏成佺、童忠良、钟峻程著,人民音乐出版社。